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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最新回应:取消耗材“两票制”?!

发布时间:2022-10-14 16:02:23作者: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昨日(10月12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377号(医疗卫生类414号)提案答复的函》,针对徐明非委员提出的,建议取消医疗机构药品耗材“两票制”提案,进行了回复。

早在2016年,国家就印发了《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推动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落实“两票制”。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药品流通领域长期处于“多小散乱”的状态。因此,该文件一经下发,就引起了行业震动。

业内普遍认为,“两票制”实施将极大缩短药品流通环节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这是对医药流通领域的一场大洗牌。

到了2018年,国家多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明确实行高值医用耗材分类集中采购,推行高值医用耗材购销“两票制”。

随后,国务院也发布了《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通过“两票制”等方式减少高值医用耗材流通环节。

自此,耗材“两票制”也在全国各地逐渐推开。

“两票制”是指药品(耗材)从生产厂家卖到一级经销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用“两票”替代此前常见的七票、八票,以减少流通环节的层层盘剥。

自实施以来,“两票制”起到了规范流通市场的作用,加快了流通领域的整合和规模化发展,是当时治理医疗市场乱象的一项重要措施。

不敢想象,如果“两票制”真的被取消,会给医疗行业带来多大的影响……

在国家医保局看来,集采已经有效净化了药械流通渠道。在集采所覆盖的品类中,生产和配送企业都主动简化了流通环节和开票次数。这些药械品种,在一定程度上已实现了从企业到医院的纯销,“两票制”的作用已经不大。

这是否意味着“两票制”是否已经可以退出历史舞台?答案是否定的。

医保局解释称,尚有大量的品种未被新的集采制度覆盖,还有些竞争不充分的创新品种、独家品种尚不能纳入集中带量采购。因此,“两票制”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并不适合被取消。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医保局表示,“两票制”不仅不能取消,还会与带量采购、深化医改等相关政策相结合,不断升级,进一步发挥其作用。

现下,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已经进入常态化、制度化新阶段。在这一过程,医院原有的采购模式正在发生巨大变革。

有业内人士表示,医药产品已经由生产企业主导的“推动模式”改为由采购方主导的“拉动模式”。

在此前的“推动模式”下,企业采取多级分销方式是合理的,“多票制”可以降低交易成本。而在“拉动模式”下,经销商失去了作为资金垫付方的价值。“一票制”将成为最合理的模式。

此前,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要求,要在江苏、安徽、福建、上海、浙江、湖南、重庆、四川、陕西、青海、宁夏这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推行“一票制”。如果试行顺利,未来或将在全国推开。

而新制之下,“回款”成为企业面临的最大问题。据了解,有的机构回款周期长达12个月甚至更多。

没有了流通企业的资金周转,再加上因集采政策推行而造成的产品利润下降,生产企业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去年国家医保局下发了《中央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强调探索医保基金直接与企业结算。

近日,福建省医保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带量采购相关文件,明确提出实行货款统一结算。除此以外,宁夏、陕西、贵州、天津、辽宁、河南、山东等省份也纷纷开启试点,推动医保基金与企业直接结算。

在集采大刀阔斧地改革下,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已成必然趋势。一旦回款问题彻底解决,或将成为“一票制”全面落地之时。

这意味着,耗材代理经销模式即将成为过去,经销商的业务模式将由原来的代理销售转变为配送服务。也无疑将使耗材配送朝着实力强劲的大型流通巨头倾斜,大批中小型经销商加速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