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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受贿案陆续曝光 医药腐败将遭彻查

发布时间:2020-08-11 11:00:28作者:新快报

   8月4日,中纪委官文公布《重点领域正风反腐观察:深挖彻查医疗腐败》,表明将深入整治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斩断医疗领域腐败利益链,不断压缩灰色空间。而今年上半年,全国已有多名医院院长、副院长、主任等涉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财物而被调查、判刑,涉案企业经营者也将受到包括征信信息公示等处罚,日后或进入医保惩戒“黑名单”……医药反腐力度正在持续升级。

  我国多地多家医院医生爆出受贿案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判决书显示,四川眉山市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建民利用职务之便,2005年至2019年期间,在药品、器械采购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财物241.7200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万元。同时被追缴的还有违法所得62万元、涉案财物包括房屋及车辆,以及“未遂”的11.6万美元。在行贿药企名单中,上市公司济川药业的全资子公司济川药业集团公司、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盛通药业、成都奥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赫然在列。

  在此之前,浙江省丽水市中心医院麻醉科主任雷某利用职务便利,在药品、医疗器械及耗材的引进和使用过程中,收受回扣及贿赂超300万元,而案件中的行贿方则涉及恒瑞医药旗下公司、扬子江药业等。

  另外,各地纪委监委陆续发布消息,披露多名院长、主任被纪律处罚或纪委监委调查:今年4月刚退休的江苏省泰州市人民医院原副院长商继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泰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安徽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高金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安徽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药剂科主任石庆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重销售、轻研发”是涉案药企通病

  在王建民案中出现在行贿药企名单上的扬子江药业、济川药业,都是医院医生受贿刑事案件的“常客”。

  扬子江药业从2004年起已多年蝉联中国制药行业的销售冠军,但也是多起医院医生受贿刑事案件的参与者之一。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数据看,2014年以来,扬子江涉及受贿案件就有15起。另据行业统计,2006年到2016年的10年间,其行贿金额上百万。

  济川药业因销售费用居高不下,近年来饱受质疑。济川药业2019年年报数据显示,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的49.7%,研发支出仅占营业收入比重的3.33%。销售费用中,仅市场推广费就占销售费用支出总额的60.03%;差旅费占销售费用支出总额的18.34%。

  巨额的销售费用必然挤压药企的研发费用。2018年有媒体统计发现,86家上市药企有11家企业销售比重超过50%的,其中销售占比最高的为73.21%的龙精药业,还有灵康药业、济川药业、恒瑞医药等。

  据了解,2010年至2019年11月,医药行业共超过40家IPO企业遭中国证监会否决。其中内控规范性问题是药企被否的8大主要原因之一。其中,普华制药、圣华曦药业、西点药业因营销模式暗藏商业贿赂风险,倒在了上市路上。

  药企将无法在带金销售面前全身而退

  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带金销售是医药行业屡禁不止的顽疾。但实际上,多年来,我国药企企业、企业负责人很少因为带金销售受到行政处罚。业内相关人士表示,医疗行贿一旦出事,一般是药代和代理商背“锅”,对企业影响不大。正是企业违法成本过低,导致这一营销模式始终难以取缔。

  近年来,随着医改持续深入,医药反腐力度也在持续升级。今年6月,国家卫健委、工信部、公安部等九部委就联合印发了《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其中提到开展打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回扣专项治理,一旦查实回扣事实,除了医务人员将依法依纪依规予以严肃处理,涉案企业经营者也将受到包括征信信息公示等处罚。而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中,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行贿行为,也做出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规定。

  此外,企业的这些违规违法行为,日后或影响企业产品销售。国家医保局7月24日正式就医保惩戒“黑名单”制度建立方案征求意见,日后医药企业的商业贿赂、操纵市场等行为将被记录在案,纳入评级,将影响企业产品挂网挂钩。

  行内人士表示,中国医药行业已经进入加快转型升级阶段,药企无法在带金销售面前全身而退,而合规经营是最迫在眉睫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