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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耗材经销商黑名单来了!送回扣立即取消企业供货资格!

发布时间:2018-08-31 11:40:10作者: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就在国家九部委发文,严查设备耗材购销腐败,加大打击力度之后,就有省份立即落地执行了!对于“送回扣”的经销商,不仅要纳入黑名单,还要彻底取消供货资格!

        就在昨天,广西省卫计委发布《全区公立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和违规采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要对广西全区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开展规范诊疗行为和违规采购专项整治工作。

  落实药品、器械和基建采购制度,严打购销腐败

  《方案》在规范落实药品、器械和基建采购制度的情况中,明确提出7项重点检查:

  1.医疗机构未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未建立购销药品的完备记录;在药品购销过程中,未按规定开具相关票证,票据、账目、货物、货单、货款不一致。

  2.医疗机构假借租赁、捐赠、投放设备等形式,捆绑耗材和配套设备销售等涉嫌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

  3.医疗卫生人员违规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

  4.医疗卫生人员利用各种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卫生材料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5.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或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6.医疗卫生人员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7.医疗机构租借证照、虚假交易、伪造记录、非法渠道购销药品、商业贿赂、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以及伪造、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用量前十的高值耗材重点监控,违规医务人员重罚

  《方案》明确,落实和加强动态监测,对用量前10名的药品、耗材及贵重药品、高(低)值耗材加大监控力度,发生异常增加时及时查找原因,严防“回扣”或提成等贿赂现象发生。

  各医疗机构对经查实有相关违规行为的医务人员,根据情节对其给予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取消评先评优、取消职称评聘资格等处理。涉及违纪违法的,移送纪委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

  送“回扣”供应、经销商建黑名单,取消供应资格

  《方案》还要求,要对药品、设备、耗材等供应商(经销商)进行一次梳理,对各供应商(经销商)进行集体谈话和约谈,签订廉洁供药,不准提供“回扣”承诺书。

  对在本单位行贿和送“回扣”的供应商(经销商)建立黑名单,取消其供货资格。要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相关规定,依法依规收取服务费用,杜绝采取替代、分解、巧立名目等手段乱收费。

  也就是说在医务人员受贿黑名单之后,耗材、器械供应商、配送商黑名单来了!一经查处,企业将彻底被取消供货资格!

  广西省本次专项治理于2018年8月27日正式开始,10月26日结束,为期两个月。也就是说一场严打耗材设备、药品购销腐败,严查配送、供应商行贿的风暴已经席卷全省!而随着国家九部委一纸通知,全国范围内这场严打医药购销腐败的飓风就要横扫全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