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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主体失信将被联合惩戒,永久禁入,全国通报!

发布时间:2018-03-29 17:29:06作者: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4个部门签署《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决定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负有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评标评审专家及其他相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所有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的主体失信都将被联合惩戒,向全社会通报!信用透支、破产必将寸步难行,还有什么比这更狠的呢?

  参与招投标的所有主体严重失信都将被罚

  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并被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评标评审专家以及其他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实施禁止参与等38项联合惩戒措施

  对于前述严重失信主体,有关部门将依法采取包括“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限制参与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限制参与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等在内的38项联合惩戒措施。

  失信行为向全社会公布,全国通报

  《备忘录》强调,各《备忘录》签署部门将把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信息上传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数据交互共享,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部门认真做好《备忘录》落实工作,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而医疗器械行业的招投标也早已是乱象频生,各种围标串标,贿赂腐败问题频频曝光,也将是被重点惩治对象!

  今年2月,湖北省卫计委发布《中共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明确加大医药购销领域不良事件的查处和惩戒力度,并且19家企业列入药械购销领域招标采购不良记录,将面临市场清退。

  而在去年8月,福清市人民法院发布一则审判书:福建省某医疗器械公司行贿两家医院相关人员,在多种医疗器械招标中违法中标,非法所得1286万!最终该企业和相关涉案人员全部被判刑!

  而这不过是医疗器械行业招投标违法行为中的九牛一毛。正因如此,近年来,政府采购,招标等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去年7月,财政部出台87号令,明确规定6种"串通投标"的行为。这是也是87号令的亮点之一,18号令只对串通投标的利害作了阐述,没有对串标情形作具体的细化规定。因此,这一规定的确定从一定意义设定了一条供应商不得逾越的法律“红线”。

  紧接着去年12月,全国人大决议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代理机构违法,由“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修改为“情节严重的,禁止其一年至二年内代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招标代理机构的处罚手段丰富,进一步强化了处罚力度。

  而发改委的的这次出手,对所有招投标、政府采购违规失信行为重点、联合惩治,行业禁入,失信全国公开,将是一次全面出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