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乐普等多家巨头“两票”可视为“一票”!
发布时间:2017-12-27 14:32:03作者:dengchaofan
12月25号,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进口医疗器械国内总代理企业、医疗器械流通集团企业“两票制”备案公示(第001号)》。
根据11月20号安徽省发布的《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两票制”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界定了“两票制”当中可视同为“一票”的情况: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医用耗材的全资或控股经营企业(全国仅限 1 家)可视同生产企业。
2.进口医用耗材国内总代理(每一大类全国仅限1家)可视同生产企业。
3.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医用耗材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
所以,25号中的文件中,就公示了符合情况的企业或集团。
第一种是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医疗器械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仅限1家)。
第二种是进口医疗器械国内总代理企业。
第三种是医疗器械流通集团企业,一共33家公司。这其中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占到了24家,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占了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