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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18家械企被罚近5亿

发布时间:2017-10-18 15:00:17作者:dengchaofan

  发改委大罚单

  10月16日,国家发改委在其官方网站上一口气公布了18份反垄断行政处罚书。因实施价格垄断,国内18家聚氯乙烯树脂(简称“PVC”)经营企业一共被处以4.57亿元的罚款。

  作为重要的通用塑料原材料之一,PVC被广泛应用在建筑建材、医疗器械、家用电器等领域,与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息息相关。

  据统计,涉案企业去年累计生产PVC达1200万吨,约占全国总产量四分之三,其经营行为对PVC行业具有重要影响。

  大案浮出水面

  今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接到举报,反映部分PVC经营者实施价格垄断,联合推高PVC销售价格,随即展开调查。

  后经过调查发现,2016年3月至12月期间,涉案企业以“西北氯碱联合体”的名义先后召开6次会议,交流市场行情、讨论产量销量,并通过微信群达成了13次价格垄断协议,共同联手推高PVC售价。

  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之间不能抱团沟通价格,更不能达成价格垄断协议。

  此次遭到处罚的18家PVC企业分别是:湖北宜化、中盐吉兰泰公司、亿利化学公司、鄂尔多斯君正公司、鄂尔多斯氯碱化工分公司、乌海本原公司、包头海平面公司、新疆天业公司、新疆中泰公司、宁夏英力特公司、宁夏金昱元公司、金路树脂公司、宜宾天原公司、安徽华塑公司、三友氯碱公司、陕西北元公司、榆社化工公司、德州实华公司。

  其中,在本案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湖北宜化和中盐基兰泰受罚较重,分别被处以2016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2%的罚款;新疆中泰公司被罚款7111.45万元,为罚款较高的公司。

  发改委表示,通过微信等电子通讯方式,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讨论商品价格信息并达成统一涨价的一致意见,属于与具有竞争关系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

  PVC经营企业是医药行业的上游产业,为医药行业提供原材料,他们联手推高价格对于医药企业来说就像是蝴蝶扇动了一下翅膀,处于下游的医药企业也许会掀起一场风暴。处于下游的医药人真是躺着中枪,无奈的为一场合谋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