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药监部门再开罚单,械企被罚40多万元
发布时间:2017-07-04 15:57:05作者:dengchaofan
上海市药监部门再次针对医疗器械企业开出大的罚单。
上海鑫貌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因为无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被罚款超过4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共计5万多元。
该起案件详情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食药监(长)罚处字[2017]第2220170010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鑫貌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上海鑫貌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案
处罚种类和方式:警告,罚款(408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8334.1元),没收非法财物(23250元)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直接履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2017年06月29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药监部门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其中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则规定,被行政处罚的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上海市药监局的公告信息显示,上海鑫貌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超过40万元,应该还是从轻或减轻处罚后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