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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医疗设备购置,又一省卫计委出手了!

发布时间:2016-10-17 10:33:01作者:dengchaofan

  继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之后,医疗设备的购置已经成为卫生计生部门新的“香饽饽”,各类规范文件层出不穷。

  由国家卫计委起草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送审稿)》,拟新设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等,以规范和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使用管理。该送审稿已经报送国务院审查,预计出台时间不远了。

  在地方,安徽省卫计委对医疗设备推行省级网上集中采购,河南省卫计委在一两个月前专门针对医疗机构设备捐赠下发禁令,以杜绝定向招标、变相行贿受贿......

  日前,福建省卫计委也出手了。

  10月10日,福建省卫计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设备购置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卫医政函〔2016〕449号,以下简称《通知》),就医疗设备的选型论证、资金预算、招标采购、配置管理等方面,予以详细规定,以进一步规范该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设备购置工作。

  《通知》规定,该省公立医疗机构采购医疗设备之前,必须先通过预算审核审批,并组织开展不得指定品牌、型号的选型论证。

  对大型医用设备,严禁医疗机构举债购置、擅自配备,且应优先国产。而自今年第四季度起,县级以上医院的7种设备购置情况,均需及时向社会信息公开。

  此外,对医疗机构以赠送、投放等方式购置医疗设备,《通知》予以明确禁止。政府招标采购而来的同等医疗设备,同地区同级别医院购置价格也应相当。

  《通知》还鼓励福建省以市为单位集中采购医疗设备,然后统一配发医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