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一年,全国性医疗机构大检查8月启动!
目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6〕870号 ),决定自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在全国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将分为医疗机构自查、整改和卫计委(局)重点抽查两阶段进行,分别为期3个月和9个月。
其中,自查针对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为全覆盖。抽查的比例是一级医院(含未定级)、门诊部全覆盖,二级、三级医院不低于50%,诊所不低于20%。
《通知》特别强调,已经备案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的医疗机构,要全部检查。
而检查的重点对象也包括:科室承包、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违规开展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未经备案开展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以及是否开展明确按临床研究管理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这或许与今年“五一”期间大学生魏则西不幸身亡事件有着直接关联。
实际上魏则西事件发生后,国家卫计委很快就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立即自查和清理医疗机构违规或变相出租科室、违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情况,以及查处虚假医疗广告。
包括上海、贵州、甘肃、海南、重庆等省份也很快就展开了相关自查、清理的部署工作。但从《通知》来看,此前的清查或不彻底、也未能达到让国家满意的效果。由此,催生了此次为期长达一年的全国性大检查。
虽然此次检查的直接对象是医疗机构和医院人员,但医药、医疗并不分家,检查或将直接主动不少业内企业的利益。
比如,在过去的清查行动中,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普遍将“医疗机构与其他个人或者组织合作购置医疗设备的情况”列入了“出租科室承包”的范围内。
而另外的重点检查对象——“违规开展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未经备案开展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开展明确按临床研究管理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在当前的行业潜规则之下,更是会斩断不少业内企业的“生财之道”。
就在今年上半年,就有媒体披露,北京知名三甲大医院因为将药监局未批准上市的体外诊断试剂,以临床研究的名义用于临床应用,而被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