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气管内窥镜Bronchoscope
注册证编号
KARL STORZ SE & Co. KG
注册人住所
Dr.-Karl-Storz-Straẞe 34, 78532 Tuttlingen, GERMANY
生产地址
Mittelstr.8,78532 Tuttlingen,Germany
代理人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5号楼701A室
适用范围
该产品在医疗机构中,用于对气管和支气管的观察成像。
备注
原注册证编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14第3222807号
其他内容
原注册证编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14第3222807号
变更情况
“注册人名称:由KARL STORZ SE & Co. KG; 代理人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5号楼701A室;”变更为“注册人名称:KARL STORZ SE & Co. KG 卡尔史托斯公司; 代理人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761号7、8幢;”。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