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兰氏阳性菌鉴定板
注册证编号
Beckman Coulter, Inc.
注册人住所
250 S. Kraemer Blvd. Brea, CA 92821 USA
生产地址
2040 Enterprise Blvd. West Sacramento, CA 95691
代理人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1201-1206、1208-1210室
结构及组成
1.结晶紫CV,2.微球菌过筛MS,3.硝酸盐NIT,4.新生霉素NOV,5.PNP-β-D-葡糖醛酸酐PGR,6.吲哚磷酸酶IDX,7.乙酰甲基甲醇VP,8.奥普托欣OPT,9.磷酸酶PHO,10.40%胆汁七叶苷BE,11.L-吡咯烷酮-β-萘胺PYR,12.精氨酸ARG,13.PNP-β-D-吡喃半乳糖苷PGT,14.尿素URE,15.甘露醇MAN,16.乳糖LAC,17.海藻糖TRE,18.甘露糖MNS,19.6.5%氯化钠NACL,20.山梨醇SOR,21.阿拉伯糖ARA,22.核糖RBS,23
适用范围
用于对快速生长的需氧和兼性厌氧革兰氏阳性球菌、一些需要复杂营养的需氧革兰氏阳性球菌和单核增生李斯特氏菌进行菌种水平的鉴定。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2~25℃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
变更情况
2016-08-15 “代理人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1201-1206、1208-1210室”变更为“代理人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450号2703室”。2017-12-26 说明书文字性变更,具体变更内容详见附件。请注册人依据变更批件自行修改说明书的相关内容。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