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柱内固定系统
代理人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共创路55号321室
结构及组成
该产品由颈椎钢板和颈椎螺钉组成,采用符合ISO5832-3标准规定的Ti6Al4V钛合金材料制成,表面无着色,非灭菌包装。
适用范围
适用于颈椎前路手术中治疗退化性脊椎滑脱(第I、 II、 III级)、爆裂性骨折或压迫性骨折以及脊椎病变呈不稳定性。
变更情况
“代理人名称:国扬医疗器械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代理人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共创路55号321室”变更为“代理人名称:河北瑞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代理人住所: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599号”。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