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
注册人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6号1-1202
代理人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20号807室
结构及组成
该产品由视频处理器/光源(VPI)(PC9001)、摄像头(PC9002)、光缆(PC9004)、移动小车、显示器、录放机和打印机组成。
适用范围
该产品与腹腔镜(由Novadaq Technologies Inc.生产)、荧光造影剂吲哚菁绿ICG配合使用,适用于为外科医生在微创内窥镜手术中提供实时的可见光影像及近红外荧光影像。
变更情况
“代理人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20号807室 ”变更为“代理人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10号院2号楼1501室”。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