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内神经刺激器
注册人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开拓路5中关村生物医药园B区一层B112-1室邮寄地址: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中仪大厦9层926室
代理人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路578009室天竺综合保税区
结构及组成
本产品由嘴件GN-C、个人遥控装置PRC组成。嘴件由牙胶片热塑性聚氨酯/聚碳酸酯、刺激电极铂金、纽扣电池组成,为非灭菌提供,使用期限12个月。具体性能参数见注册产品标准。
适用范围
本产品通过电刺激唾液腺的相关神经,促使唾液腺分泌更多的自然唾液,用于缓解口干症状。该产品不可在睡眠时佩戴使用,每次佩戴使用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变更情况
“代理人住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路578号009室(天竺综合保税区) ”变更为“代理人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保汇一街9幢(天竺综合保税区F05-B-2)”。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