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抗原15-3校准品
注册证编号
国食药监械(进)字2014第3402126号(变更文件)
备注
变更内容:原注册证内容:1)主要组成成分:无溯源性内容。2)代理人、售后单位地址: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希雅路69号15号楼6楼A区变更后的内容:1)主要组成成分:明确校准品的溯源性。2)代理人、售后单位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美盛路56号4号楼109部位 说明书和产品标准变更见附件。本文件与“国食药监械(进)字2014第3402126号”注册证共同使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