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角膜手术仪 VisuMax with Treatment-Pack and accessories
注册证编号
国食药监械(进)字2009第3243029号
注册证编号
Carl Zeiss Meditec AG
注册人住所
Goeschwitzer Strasse 51-52, 07745 Jena
生产地址
Goeschwitzer Strasse 51-52, 07745 Jena
代理人名称
蔡司光学仪器(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产品名称
激光角膜手术仪 VisuMax with Treatment-Pack and accessories
结构及组成
该产品由主机、激光臂和真空负压系统、裂隙照明系统、带有摄像机的手术显微镜、患者支持系统、脚踏、一次性使用无菌治疗包(尺寸分大、中、小号和KP型)、连接和接口组成。
适用范围
该产品临床适用于为接受下列眼科手术治疗的患者创建角膜切割:屈光手术,穿通性或板层角膜移植术,角膜瓣的制作。
备注
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有关规定,该产品暂缓注册检测。生产企业必须在首台医疗器械入境后、投入使用前完成注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