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底照相机 Fundus Camera
注册证编号
国食药监械(进)字2009第2220739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大物镜系统、照明系统、控制器和三维移动台组成,大物镜系统由主物镜、屈光补偿物镜构成。视场角为20°和45°;工作距离为30mm;分辨率:20°视场条件下,视场中心处为60 lp/mm,半视场处为50 lp/mm,视场边缘处为40 lp/mm;45°视场条件下,视场中心处为40 lp/mm,半视场处为32 lp/mm,视场边缘处为25 lp/mm。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