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机
注册证编号
国食药监械(进)字2008第2542877号(更)
注册人住所
1001 MURRY RIDGE LN. MURRYSVILLE, PA 15668
生产地址
1001 MURRY RIDGE LN. MURRYSVILLE, PA 15668
代理人名称
香港伟康医疗(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结构及组成
呼吸机由主机、记忆存储卡、过滤膜附件、呼吸管路组成
适用范围
BiPAP autoSV拟定为成人患者(>30kg)提供无创通气支持,以治疗睡眠呼吸紊乱、中枢性睡眠呼吸暂停、呼吸节律紊乱或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本设备既可以在医院使用,又可以在家中使用。
备注
售后服务机构由“北京嘉和通用电子有限公司”变更为“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佳永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证由"国食药监械(进)字2008第2542877号"变更为"国食药监械(进)字2008第2542877号(更)",原证自发证之日起作废。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