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影像处理机 VIDEO PROCESSOR
注册证编号
国食药监械(进)字2008第2221493号
注册人住所
2-36-9 Maeno-cho,Itabashi-ku,Tokyo 174-8639 Japan
生产地址
HAORGIM 12, HOLON, ISRAEL
产品名称
电子影像处理机 VIDEO PROCESSOR
结构及组成
该产品为主机和冷光源一体化设备。由主机及附件(包括光源及白平衡校准器、键盘、连接缆线、适配接头及水瓶)组成。光源灯泡为150W卤素灯,色温3200°K±10%;气泵压力﹤62kPa;气泵气体流量:3.0L/min~9.5L/min;水瓶容量:≤250ml。
适用范围
该产品只能与PENTAX C系列电子内窥镜配套使用,临床适用于为内窥镜提供内镜影像处理和可为内窥镜提供光源照明和送气/送水功能。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