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机(商品名:BiPAP Vision) Ventilatory Support System
注册证编号
国食药监械(进)字2008第3540612号(更)
注册人住所
1001 MURRY RIDGE LN. MURRYSVILLE, PA 15668
生产地址
1001 MURRY RIDGE LN. MURRYSVILLE, PA 15668
代理人名称
香港伟康医疗(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产品名称
呼吸机(商品名:BiPAP Vision) Ventilatory Support System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主机、呼吸回路和电源线组成。具有CPAP、S/T两种工作模式。
适用范围
用于医院有创或无创通气,或替代辅助呼吸设备用于治疗成年人(体重30kg以上)的急性呼吸衰竭、急性或慢性呼吸功能不全,或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
备注
售后服务机构由“北京嘉和通用电子有限公司”变更为“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佳永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证由"国食药监械(进)字2008第3540612号"变更为"国食药监械(进)字2008第3540612号(更)",原证自发证之日起作废。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