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针钳
注册证编号
苏苏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1010771号
型号规格
粗针唇头齿0.5~0.6(直型、弯型、双弯型、左角型、右角型、端式)、细针唇头齿0.3~0.4(直型、弯型、双弯型、左角型、右角型、端式)、无损伤针唇头齿0.2以下或无齿(直型、弯型)
结构及组成
持针钳应以2Cr13Mo或GB/T1220中规定的2Cr13、3Cr13、3Cr13Mo、4Cr13材料制成;2Cr13Mo、2Cr13材料制成的持针钳头端应镶有硬质合金材料。
适用范围
供夹持缝合针缝合皮肤、微(小)血管或组织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