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针加药器
注册证编号
渝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1660086号
结构及组成
该产品由针座、上针、下针、加药体、保护套、防滑扣组成。加药器应在最小的微粒污染的条件下制造。所有部件必须光滑和清洁。微粒污染的评价指数应不超过90。加药器应承受15N的静拉力不少于15s。为了保持内部无菌,加药器应具有密封性。应能承受50kPa的内压,15s不发生泄露。 穿刺器的最大直径应不大于6.5mm。 穿刺力平均值不得超过150N,最大值不得超过200N。穿刺落屑每10个穿刺产生的落屑应不超过2个。环氧乙烷残留量应≤10μg/g。加药器的细菌内毒素不得超过0.5EU/ml。
适用范围
适用于输液软袋或塑料输液瓶的临床药液配制,及进行其他药剂转移时使用,专用于粉针剂混药输液。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