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粘性伤口护贴
型号规格
I型:9×10、9×15、9×20、9×25、9×30、9×35;Ⅱ型:6×6、6×8;Ⅲ型:6×7、9×15;Ⅳ型:6×7、6×8。
结构及组成
本产品根据材质不同可分为四个型号:由水刺法非织造布、吸收芯垫、离型纸制成为I型;由水刺法非织造布、离型纸制成为Ⅱ型;由透明薄膜胶带、吸收芯垫、离型纸制成为Ⅲ型;由透明薄膜胶带、离型纸制成为Ⅳ型。产品应无菌。经环氧乙烷灭菌后,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超过10μg/g。一次性使用。
适用范围
用于手术切口及留置动、静脉导管时贴敷皮肤用及术后或外伤创面贴敷,婴儿肚脐口创口保护。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