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腔载液抗菌器(已注销)
注册证编号
豫郑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1640037号
结构及组成
本品由由储液器、密封环、卡口式或螺旋式瓶盖或外盖组成;载液为抗菌液(双烷基季铵盐及醋酸氯已定),对细菌、真菌、病毒具有杀灭作用。
适用范围
对急性鼻炎、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单纯性鼻炎、肥厚性鼻炎、鼻窦炎、干酪性鼻炎等症具有辅助治疗作用。亦可用于鼻科手术前后的抗菌治疗。
备注
注销日期:2013.04.07。详见"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一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通告"。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