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CO2)测定试剂盒(PEPC酶法)
注册证编号
粤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400022号
注册人住所
广州天河区龙洞迎龙大道63号D4栋三楼
产品名称
二氧化碳(CO2)测定试剂盒(PEPC酶法)
型号规格
100mL/盒、240mL/盒、320 mL/盒、420mL/盒、480mL/盒
结构及组成
液体双试剂,由试剂1(R1)与试剂2(R2)组成,比例为R1 :R2=3:1。可按比例混合成单一工作液使用。主要组成成份:R1:磷酸盐缓冲液和磷酸烯醇丙酮酸(PEP);R2:磷酸烯醇丙酮酸羧化酶(PEPC)、苹果酸脱氢酶(MDH)、NADH、MgSO4、稳定剂和防腐剂。产品有效期:在2℃~8℃避光保存,自检定合格之日起有效期为12个月,试剂开瓶后有效期1个月。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临床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二氧化碳(CO2)的含量。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