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雾化器
注册证编号
粤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660021号
型号规格
咬嘴式雾化器(规格:3ml、6ml、10ml、20ml);鼻孔式雾化器(规格:3ml、6ml、10ml、20ml,型号:成人型、儿童型);面罩式雾化器(规格:3ml、6ml、10ml、20ml,型号:成人型、儿童型、婴儿型)
结构及组成
咬嘴式雾化器由咬嘴、T型导向器、雾化罐和连接管组成;面罩式雾化器由面罩、接头、雾化罐、连接管和松紧带组成;鼻孔式雾化器由鼻孔接口、T型导向器、雾化罐和连接管组成;
适用范围
适用于医疗单位配合药物对呼吸道疾病患者的吸入雾化治疗。出厂时未作灭菌,须由使用单位灭菌后方可使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