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道手术器械包
注册证编号
浙杭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1050084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食道异物钳、活检剪、活检钳、吸引管等4个品种15件器械组成。钳(剪)的柄部、外套管、连杆和吸引管应采用1Cr18Ni9,钳头应采用2Cr13或3Cr13(均符合GB/T1220)材料制作。钳(剪)头部经热处理,其硬度为HRC40~HRC48;产品作亮光处理的部位表面粗糙度Ra值应≤1.6μm;产品的耐腐蚀性能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适用范围
产品供清除食道内异物和息肉时的外科手术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