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视倒齿抓钳
注册证编号
浙杭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1080025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头部采用30Cr13材料制造,其余进入人体部分的零件采用06Cr19Ni10材料制造。夹持力应≥20N。钳头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35HRC~45HRC。产品进入人体部分的表面粗糙度Ra值应≤0.4μm,其余部位Ra值应≤1.6μm。产品外观应整洁、圆滑,不得有锋棱、毛刺、划痕等表面缺陷。产品的电镀件应符合YY0076-1992中的Ⅳ类要求。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