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吊式微创手术器械
注册证编号
浙杭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1080034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弯头横齿钳、弯头平口钳、剥离钳、持针钳、弯剪刀、推结器、穿刺器、万向支架等手术器械组成。钳头、剪刀头采用3Cr13材料制造,其余进入人体部分的零件用1Cr18Ni9材料制造。手术器械的外表面应圆整、光滑,无锋棱、毛刺、划痕等表面缺陷;器械表面为无光亮电镀,工作表面粗糙度应< 0.8μm,其余部位< 1.6μm; 手术器械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经常规药物消毒,不得产生腐蚀现象。。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