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微系列外科手术器械
注册证编号
浙杭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1020225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主要由显微手术剪、显微组织剪、显微手术钩刀、显微镊子(带勾、无齿、有齿、圆口)、显微球头拉钩、显微三角拉钩、显微圆头拉钩、显微拉钩、显微带勾刮匙、显微环形刮匙、显微长口刮匙(6#—15#)、显微圆口刮匙、显微叶形剥离器、显微吸引管通条、显微取瘤镊、显微鼻窥镜、显微吸引管等组成。采用1Cr18Ni9Ti(不锈钢)或0Cr18Ni9(不锈钢)或材料制造,应符合GB1220的规定。产品表面应平滑、圆整,表面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等缺陷。表面粗糙度Ra值应:外表面≤0.40μm、内刃面≤0.80μm、有光亮外口≤0.60μm、其他部位≤0.80μm。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硬度应符合规定。
适用范围
产品主要供显微外科、五官科作鼻腔组织取样和辅助手术剪切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