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耳显微手术器械包
注册证编号
浙杭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1050051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主要由显微息肉钳、息肉剪、锤骨头剪、剥离子、开窗匙、开窗刀、吸引管、直切口刀、镫骨肌腱刀、平凿、圆凿、刮匙、横切刀、镫骨底板钻、锤骨针、耳用钩组成。 产品进入人体内的或与人体紧密接触的所有应用部分金属材料采用符合YY/T0294.1的要求不锈钢无毒材料制造。 器械头部等接触人体部位处Ra≤0.4μm,器械杆部Ra≤0.8μm,其余部位Ra≤1.6μm。器械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在常规条件下经药物消毒,不得产生腐蚀现象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