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桃体手术器械包
注册证编号
浙杭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1050182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扁桃体剥离子及拉钩、扁桃体止血钳、扁桃体夹持钳、扁桃体息肉圈断器、海绵钳、压舌板、扁桃体剪、扁桃体挤切器、吸引管和扁桃体刀等组成。产品应采用1Cr18Ni9、2Cr13、3Cr13、4Cr13材料生产,应符合GB/T1220的规定。产品的表面作亚光处理的,应色泽均匀;作亮光处理的,外表面粗糙度Ra值应≤1.6μm,经抛光处理的吸引管外表面粗糙度Ra值应≤0.8μm。各部件的硬度应符合规定的要求。产品的相关结构部分应能承受规定的拉力。产品的耐腐蚀性能应按YY/T0149沸水试验方法进行,应符合b级的要求。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