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视A型持针钳
注册证编号
浙杭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1080170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钳头、钳杆、冲洗接头、手柄和指圈组成。产品头部采用GB1220中规定的3Cr13医用不锈钢材料制造,其余进入人体部位的零件采用符合YY/T0294.1的0Cr18Ni9等医用不锈钢材料制造。产品硬度为48HRC~54HRC。产品夹持力不小于20N。产品进入人体部位表面粗糙度Ra值应不大于0.8μm, 其余部位不大于1.6μm。产品的电镀件应符合YY0076中的V类要求。产品在常规条件下消毒,不得产生腐蚀现象。
适用范围
产品在直视下供实施小切口开腹式腹部外科手术时,夹持缝合针缝合组织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