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肠、乙状结肠手术器械
注册证编号
浙杭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1090047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主要由肛门镜、活检钳、棉钳、剥离钳、剪刀、工作套管、目镜筒、吸引管、清洁棒组成。产品与人体接触部的零件,应采用1Cr18Ni9Ti或3Cr13等不锈钢材料制造。手术器械杆部和头部表面粗糙度Ra值应不大于0.8μm,其余部位应不大于3.2μm;钳头和剪刀头硬度为:435HV0.2~535HV0.2。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在常规条件下经药物消毒,不得产生腐蚀现象。
适用范围
主要供检查和治疗直肠、乙状结肠病变组织用。该产品不属于内窥镜相关产品。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