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钳头、钳身和钳柄构成。器械应采用GB/T 20878、YY/T0294.1标准中所规定的30Cr13材料制造;器械外表面应光滑、圆整,杆部应平直,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及明显的碰伤、划痕等缺陷;其表面粗糙度Ra值为:头部和钳身应不大于0.2μm,其余部位应不大于1.6μm。产品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11HV0.2~535HV0.2;止血钳钳头二片相互吻合,无偏摆现象;止血钳应开闭轻松灵活,无卡滞现象;钳头张开度不小于45°;止血钳具有良好的弹性;止血钳的夹持力应不小于10N;产品应具有良好的锁止性能;器械各连接焊接部位应固定可靠,不得有虚焊、脱焊或堆焊现象;器械的电镀件应符合YY0076中的IV类要求;器械应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在常规条件下经药物消毒,不得产生腐蚀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