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骨钳
注册证编号
浙杭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1100074号
型号规格
自动中心化持骨钳(小号、大号)、三爪持骨钳(小号、中号、大号)、三爪自定中心化持骨钳、导向持骨钳(小号、中号、大号)、手指持骨钳(手指用)、侧弯持骨钳(手指用)、四齿持骨钳、二齿持骨钳
结构及组成
持骨钳头部采用30Cr13、40Cr13材料,其他部分采用20Cr13材料制成,应符合GB/T1220的规定,也可选用性能优于上述材料的材料。产品外表应平整、光滑,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持骨钳表面粗糙度参数Ra之数值应不大于:有光亮0.4μm,无光亮0.8μm。产品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头部47HRC~53HRC、50HRC~58HRC,其他部分40HRC~48HRC。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