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创可贴
注册证编号
浙杭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1640113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粘胶带基、渗血层和隔离层组成。创可贴的粘胶带基采用弹性或平纹材料,隔离层采用PVC薄膜材料,渗血层采用棉性无纺布材料。产品剥离强度应不低于1.0N/cm;持粘性应不大于2.5mm;含胶量应不低于40g/m2;在规定条件下应无残留粘性物质。出厂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25μg/g。产品应无菌。产品对皮肤刺激应不大于Ι级。
适用范围
产品供医疗单位和家庭对小伤口止血及保护伤口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