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2全自动输液助警器
注册证编号
浙杭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1660017号
结构及组成
当每分钟输液流量偏离预期流量的50%以上或设定值,且持续达15秒和30秒以上时,输液助警器将会分别自动作出“初步警示”与“强调警示”之报警。输液助警器具有输液检测功能,当在8(±10%)S未检测到液滴,输液助警器应产生报警状态。报警器产生报警状态时,其持续时间应大于2.5S。输液助警器应具有工作状态显示功能,当墨菲式滴管内有液滴滴下,输液助警器显示屏应有液滴读数或“动态滴速”读数显示。输液助警器的电气安全应符合附录A(规范性附录)的规定。
适用范围
该产品用于监控输液过程中滴速过快过慢或意外中止或输液完毕等状况,及时发出声光报警并语音提示,提醒病人及时调整滴速,或通知护士前来处理意外中止事项、或作撤瓶(袋)或换瓶(袋)等操作。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