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撑喉镜
注册证编号
浙杭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1050069号
结构及组成
支撑喉镜由喉镜、持镜器、喉钳、喉剪、喉刀、喉针、喉钩、吸引管、持手柄组成。喉钳、喉剪、喉刀等头部应采用3Cr13材料制造,其余部位均采用1Cr18Ni9Ti材料制造。器械外表面应光滑,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其表面粗糙度Ra值应不大于标准中表5的规定。支撑喉镜各联接部位应牢固可靠,焊缝应平整、光滑,不得有脱焊或堆焊现象,铆合处应光滑。喉镜与持镜器之间联接应可靠,工作稳定,持镜器的调节角度应不小于60°,调节灵活,定位可靠。喉钳、剪和刀的头部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35HV0.2~510HV0.2。喉钳头部张开度应不小于40°,夹持力应不小于6N。电镀件的镀层应符合YY0076中规定的Ⅴ类2级外观要求。支撑喉镜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在常规条件下经药物消毒,不得产生腐蚀现象。
适用范围
支撑喉镜供喉部的检查和治疗用。无需与内窥镜配套使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