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叶钳
注册证编号
浙杭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1080034号
结构及组成
五叶钳由钳头、钳杆、手柄组成。产品应采用GB/T 1220-2007、GB/T 14975-2002和GB/T20878-2007中所规定的30Cr13和06Cr19Ni10材料制造。产品外表面应光洁、圆滑,无锋棱、毛刺、划痕等表面缺陷,其外表面粗糙度Ra参数值≤0.2μm,其余表面≤1.6μm。钳头须经热处理,其硬度为380HV0.2~780HV0.2; 手术钳的铆钉应牢固地铆合在相应的部位上,不得有松动和脱落现象;鳃轴螺钉应牢固地固定在鳃部的一片上,开合时,螺钉不得跟动。电镀件应符合YY 0076中规定的Ⅳ类要求;器械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在常规条件下经药物消毒,不得产生腐蚀现象。
适用范围
五叶钳主要供开腹性腹腔手术人体内部指定的器官进行撑开剥离用。无需与内窥镜配套使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