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气腹提拉器
注册证编号
浙杭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1080064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悬吊装置固定器、悬吊卷链器、悬吊抓手、持针器、悬吊棒、推结器、取线器、送线器组成。产品与人体接触部的零件应采用YY/T0294.1-2005规定的1Cr18Ni9Ti和3Cr13等不锈钢无毒材料制造。产品外表面应光滑、圆整,杆部应平直,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及明显的碰伤、划痕等缺陷。其表面粗糙度Ra值为接触人体部分应不大于0.2μm,其余部位应不大于1.6μm。持针器头部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38HRC~48HRC。器械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在常规条件下,经药物消毒,不得产生腐蚀现象。
适用范围
产品供人体腹部进行免气腹多种手术用。无需与内窥镜配套使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