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碎石钳
注册证编号
浙杭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1090178号
生产地址
桐庐县江南镇凤鸣村、桐庐县县城樟青塘路8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按头部不同分为直咬式碎石钳和大力碎石钳。产品应采用医用不锈钢材料制造。器械外表面应光滑、圆整,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及明显的碰伤、划痕等缺陷,其表面粗糙度Ra值应不大于0.4μm,其余部位应不大于3.2μm。器械应具有一定的夹持力,其头部张开度弯式应不小于16mm,直式应不小于22mm。钳头须经热处理,其硬度为300HV0.2~600HV0.2。器械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在常规条件下经药物消毒,不得产生腐蚀现象。
适用范围
大力碎石钳在临床供尿道粉碎结石用。无需与内窥镜配套使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