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式举宫器
注册证编号
浙杭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1120118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举宫头、举宫杯、手柄、操纵杆、举宫棒组成。举宫器进入人体腔内的所有应用部分金属材料采用YY/T0294.1中代号为M的不锈钢材料制造;举宫杯采用聚四氟乙烯制造。产品表面粗糙度:进入人体或与人体紧密接触部位Ra≤0.2μm,其余部位Ra≤1.6μm。举宫器应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满足YY/T 0149中5.4b的要求。
适用范围
举宫器不必与内窥镜配套使用,供妇科疾病诊和治疗时挺举子宫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