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肢关节康复器
注册证编号
浙杭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1260058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是由主机体、肢体支架及皮垫组成。其中肢体支架可以根据需要分为活动支架和固定支架。活动支架根据患者肢体锻炼部位的需要和可能,分为指、腕、肘和肩关节活动支架,固定支架可以根据患者锻炼需要设立,并根据实际情况有大小和形状的区别。各部分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康复器可以根据医院临床具体需要情况,增加供患者锻炼的椅子,也可增加使患者方便锻炼的底座。安全性能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附录A的规定。
适用范围
主要对上肢关节功能患者的肌肉进行训练,使其肌肉力量得到加强或恢复。作为康复辅助治疗或锻炼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