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外科手术器械
注册证编号
浙杭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1030164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脑通条、线锯条、线锯手柄、颅钻、锯条导板、脑压板、头皮弹簧拉钩等7种器械组成。手术器械所用不锈钢材料应符合YY/T0294.1的规定。产品的表面应光滑圆整。表面若经亚光处理,应无毛刺、飞边、污渍、裂纹、破损等缺陷;表面若经抛光处理,其表面粗糙度Ra值应≤3.2μm(线锯条除外)。手术器械的材料硬度应≥200HV。手术器械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