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撑喉镜
注册证编号
浙杭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1050043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喉镜、支撑持镜器、纤维灯芯、护胸板及其附件喉钳、喉剪、喉刀、吸引管等组成。产品与人体接触部应采用符合YY0294.1规定的不锈钢材料制造。喉钳、喉剪、喉刀头端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35HV0.2~510HV0.2。产品各部件外表面应光滑,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其表面粗糙度参数Ra值应符合规定的要求。器械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在常规条件下经药物消毒,不得产生腐蚀现象。产品的电气安全应符合标准附录A的规定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