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官科手术器械
注册证编号
浙杭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1050163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粘膜刀、卷棉子、探针、剥离子、镰状刀、鼻异物钩、耵聍钩、压舌板、枪状镊、凿子、拉钩、旋转刀、刮匙、鼻骨复位器、橄榄头、圈断器、鼻钢丝、穿刺器等18种器械组成。手术器械所用不锈钢材料应符合YY/T0294.1的规定。产品的表面应光滑圆整。表面若经亚光处理,应无毛刺、飞边、污渍、裂纹、破损等缺陷;表面若经抛光处理,其表面粗糙度Ra值应≤3.2μm。手术器械的材料硬度应≥200HV。手术器械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