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微外科手术器械
注册证编号
浙杭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1050166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显微枪形镊、显微圆口镊、显微持针钳、显微剪、显微组织剪、显微刀、显微针、显微拉钩、显微剥离器、显微刮匙等10种器械组成。手术器械由30Cr13或20Cr13等材料制造,应符合YY/T0294.1的规定。手术器械的表面应光滑圆整,无毛刺、飞边、污渍、裂纹、破损等缺陷;表面粗糙度Ra值应≤3.2μm。手术器械的材料硬度应≥200HV。手术器械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