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盆钢板安装器械
注册证编号
浙杭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1100140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双爪复位钳、三爪复位钳、高低双爪复位钳、大号弯头复位钳、小号弯头复位钳、顶棒、大号持骨钳、小号持骨钳、拉钩、牵开器、髋臼复位钳、弯板钳、丝锥、螺钉起子、导钻、钻头、骨锤等17种器械组成。产品所用不锈钢材料应符合YY/T0294.1的规定。产品应外表平整光滑,不得有毛刺、裂纹等缺陷;表面粗糙度Ra值应≤3.2μm。产品若经热处理,其硬度应≥390HV。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