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针钳
注册证编号
浙杭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1100149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主要由左钳柄、右钳柄、弹簧片、弹片螺钉、螺栓等部分组成。钢针钳所用不锈钢材料应符合GB/T0294.1的规定;产品应经热处理,钳头硬度为48HRC~53HRC,其余部分为40HRC~48HRC。产品的耐腐蚀性能应不低于YY/T0149沸水试验法b级的要求。其表面粗糙度参数Ra之数值应不大于:有光亮0.4μm,无光亮0.8μm。钳子消毒架作为选配附件,分为1型和2型,采用铝及铝合金、06Cr19Ni10材料制成。产品外表应轮廓清晰、光滑平整,表面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等缺陷。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